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
2020年第22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(林业部分)》的规定,现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(林草部分)(第七批)》(见附件)予以公布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(林草部分)(第七批)
国家林业和草原局
2020年12月8日
源文档 <http://www.forestry.gov.cn/main/586/20201214/092245873130474.html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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